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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建设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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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建设若干问题的通知
鄂建
[2001]046号
发布实施日期:[2001年03月05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 :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促进建立公平竞争,规范运行的建筑市场秩序,建设部组建了“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简称“中国工程信息网”),该网站国际域名为
WWW.CECIN.COM,国内域名为WWW.CEIN.GOV.CN,并已于2000年8月3日开通试运行。中国工程信息网湖北分中心也已于2001年3月5日实现与“中国工程信息网”的联网(湖北分中心网址为HUB.CEIN.GOV.CN),并按要求进行了有关数据的上传。为了落实建设部建建函[2000]279号关于认真抓好“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建设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使“中国工程信息网”尽快的全面建成并正常运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要高度重视联网工作,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层层建立责任制,狠抓工作的落实。
  “中国工程信息网”是政府上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重要措施,也是为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提供信息服务,推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要认真抓好联网工作,明确机构和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制。市(州)建委(建设局)要做好组织工作,督促所辖各市(县)积极做好信息上传工作。
  具体时间要求:凡未建立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市(州)招投标中心必须在六月底前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并实现有关数据上传;计算机管理系统已建立完善的市(州),四月底前与“中国工程信息网湖北分中心”联网,并上传所有数据与信息。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联网要求,及时、准确地上传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工程信息的公开,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建筑市场的重要前提。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订严格的信息上传制度,保证上传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特别是依法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工程的招标公告信息,应该在当地予以发布的同日上传,中标结果信息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上传。各地要逐步建立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企业信息、专业人才信息、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等信息库并上传。各地负责上传的信息详见附件一,联网的方式和步骤见附件二。
  三、各地建立地方网站应当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要搞盲目建设或重复建设。
 
  附件
  一、各地负责上传的信息目录;
  二、各地与“中国工程信息网”联网的方式和步骤。


 
  附件一:
 
  各地负责上传的信息目录
 
  一、公开招标工程信息
  1、公开招标工程信息。内容包括:工程登记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招标方式、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发放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详细信息介绍。
  2、中标结果信息。内容包括:工程登记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中标单位、中标单位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姓名、中标日期、中标价(万元)、中标工期(天)。
  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包括:标题、颁布部门、颁布日期、实施日期、文号和正文。企业信息。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经济性质、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成立时间、主管部门、主营范围、兼营范围、注册资金、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法定代表人。
  三、专业人才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资格等级、资格证书号、证书有效期、学历、毕业学校、从事专业、代表工程、个人简历。
  四、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附件二:
 
  各地与中国工程信息网联网的方式和步骤
 
  一、已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计算机管理系统且地方网站已经建立并正式投入运行的单位,可以将网址上报分中心,由分中心建立一个链接。但该地方网站的数据必需及时更新。
  二、对尚未建立地方网站的单位,可以用拨号上网的方式将数据上传到湖北分中心的网站上。上传数据步骤如下:(在已正确安装加密锁的前提下)
  1、拨号上网。
  2、在地址栏键入湖北分中心的网址:HUB.CEIN.GOV.CN。
  3、单击首页左上侧的“点击进行身份验证”进行身份验证。
  4、身份验证通过后,单击右上侧的“点击进入信息维护”进入信息维护界面。
  5、进入信息维护界面后,选择要录入的项目,然后单击右上侧的“信息录入”进行数据的录入。
  6、数据录入完毕后,单击“录入”按钮完成信息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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