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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科(一、二、三科、综合科)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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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完成站下达的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
2、负责制定受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和监督计划;
3、负责检查受监工程项目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对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4、负责监督处理质量问题,对违规行为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或处理意见;
5、负责对工程阶段性及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按规定填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负责具体质量投诉问题的协调处理;
7、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档案资料编集、整理,及时上报质量状况;
8、承办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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