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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站社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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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单位提交的由市招标办开具的《办理施工任务手续联系单》和由施工图设计审查办公室开具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通知书》、并附施工图一套,填写《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后,当日办理工程质量登记手续。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通知书》,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报告,及其审核的竣工验收资料核查表,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和按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以及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经验证齐全后,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工程办理备案证;经审查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整改,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3、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因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热情接待,认真登记,组织调查,责成有关责任方尽快处理,并将反馈的处理结果备案;对非施工质量问题,也提出明确答复意见。对工程质量投诉的受理,7至10日内予以解决或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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