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搞好备案工作,提高备案工作效率,针对目前备案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05年4月21日下午,召开了由市站书记朱宗信主持,全市十三个区站分管质监的负责人及市站质监科科长到会,市站站长杨凡、副站长袁志刚参加并讲话的研讨会。
首先由备案科科长左凯同志总结了从2001年备案实施以来,备案工作取得的成绩与不足,提出了目前备案中需要大家引起足够的注意和重视的问题。①规划验收问题,②消防验收问题,③环保问题,④初装饰工程问题,⑤施工质量不过硬而产生的质量问题,⑥安装工程不到位。备案工作今后需要增加的资料:①初装饰工程设计变更和甩项(专项)审批,②按国办发[2004]78号文由乙方出具的工程款按合同要求结清的证明,③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应在监督报告中予以反映。备案科科长左凯同志就以上问题进行讲解和说明。
副站长袁志刚同志对怎样把握好初装饰、甩项问题。从三个方面提出要求:①初装饰工程,设计图纸中没有明确要求为初装饰工程的必须有设计变更,才能为初装饰验收才能为创造条件②从建筑主要功能要求,室外装修工程要完成、门窗工程要完成,屋面工程要完成,室内公共部分要完成,主要的管线、管网要到位,有电梯的单位工程电梯不能甩项,③对甩项内容各参建责任主体应共同确定,验收意见必须一致。
站长杨凡同志就目前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与到会同志作了进一步交流。备案工作实施四年来,已被社会接受,目前正朝着正常的轨道进行。通过这次研讨会,与大家一起探讨备案工作与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步如何加强备案管理工作。他提出两点意见;一是加强规范管理,冷静思考备案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一步规范备案工作程序,研究出更适合的方法。搞好备案管理工作,必须具备条件,按要求办理,不按要求办理就是失职。二是提出了如何具体操作的建议:①规划验收,要有一个规划出具的书面认可意见。②消防验收,对完整工程,竣工备案之前要求有消防验收合格证。对有甩项的或混合建筑,消防验收进行验收有一些困难,应实行报批制,要有消防批准。③初装饰问题,是必然存在的客观现象,按照住宅工程管理办法,初装饰管理依据要求应明确,什么工程能初装饰,什么工程不能初装饰,主要应有设计认可或设计变更作为初装饰的依据。应注意的问题是消防验收视同甩项工程一样操作,请消防部门出具书面认可意见。应严格核查手续是否齐备,备案中增加审查报批手续、消防验收。
市站书记朱宗信同志最后强调说,希望大家按照备案程序要求加强管理,把好关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