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站根据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于2005年4月至5月底,组织开展了全市在建建筑工程质量大检查
为了搞好这次大检查,一是突出了自查,市所有在建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省厅布置的统一的检查要求,对工程全数进行自查。二是坚持了抽查,全市17个检查组,共抽查建筑工程673项,其中结构施工为431 项,装饰施工242项 ,抽查总面积776万m2。建筑工程抽查得分情况:80分以上工程625项,占检查总数的92.9 %;80分以下60分以上工程42项,占检查总数的 6.2 %;60分以下工程6 项,占检查总数的0.9 %。本次检查未发现有明显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存在严重缺陷的工程,未办质监手续工程57 项,占检查总数的 8.5 %;未经图纸审查工程 27 项,占检查总数的4.0 %;未按规定组织验收工程10项,占检查总数的1.5 %,共下达质量整改通知单24份,发现的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这次检查涌现了不少质量好的工程项目,如:万科城市花园、武汉理工大学人才楼、凤凰城小区、东风有限公司总部大楼等等,这些项目共同的特点:建设单位成立项目建设专班,按要求办理有关建管手续,按规定组织验收,监理单位按要求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严把材料进场关,严格进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监理方式,严格按程序对关键部位质量和施工技术进行复检审查,施工企业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报验制度和隐蔽验收制度办事,坚持主要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切实贯彻国家强制性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质量通病出现。
这次检查仍存在先施工后办监督手续、设计变更未能及时出具或签字手续不全、施工现场普遍没设标养室、计量工具不全、同条件试块留置不合规定、工程监理行为不规范、监理人员配备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某些质量通病未得到有效控制、施工企业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通过这次在建工程质量检查表明,在市建委高度重视,市建管办正确领导下,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继续稳步提升,一是参建各方主体质量意识不断提高;二是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普遍提高;三是全面实行计分考核制度,使施工企业质量责任制落实到位;四是工程技术资料普遍较齐全,见证取样制度贯彻落实较好;五是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加大执法力度,使工程主体结构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了结构安全,预防一般质量事故,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为了搞好这次大检查,一是突出了自查,市所有在建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省厅布置的统一的检查要求,对工程全数进行自查。二是坚持了抽查,全市17个检查组,共抽查建筑工程673项,其中结构施工为431 项,装饰施工242项 ,抽查总面积776万m2。建筑工程抽查得分情况:80分以上工程625项,占检查总数的92.9 %;80分以下60分以上工程42项,占检查总数的 6.2 %;60分以下工程6 项,占检查总数的0.9 %。本次检查未发现有明显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存在严重缺陷的工程,未办质监手续工程57 项,占检查总数的 8.5 %;未经图纸审查工程 27 项,占检查总数的4.0 %;未按规定组织验收工程10项,占检查总数的1.5 %,共下达质量整改通知单24份,发现的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这次检查涌现了不少质量好的工程项目,如:万科城市花园、武汉理工大学人才楼、凤凰城小区、东风有限公司总部大楼等等,这些项目共同的特点:建设单位成立项目建设专班,按要求办理有关建管手续,按规定组织验收,监理单位按要求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严把材料进场关,严格进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监理方式,严格按程序对关键部位质量和施工技术进行复检审查,施工企业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报验制度和隐蔽验收制度办事,坚持主要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切实贯彻国家强制性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质量通病出现。
这次检查仍存在先施工后办监督手续、设计变更未能及时出具或签字手续不全、施工现场普遍没设标养室、计量工具不全、同条件试块留置不合规定、工程监理行为不规范、监理人员配备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某些质量通病未得到有效控制、施工企业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通过这次在建工程质量检查表明,在市建委高度重视,市建管办正确领导下,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继续稳步提升,一是参建各方主体质量意识不断提高;二是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普遍提高;三是全面实行计分考核制度,使施工企业质量责任制落实到位;四是工程技术资料普遍较齐全,见证取样制度贯彻落实较好;五是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加大执法力度,使工程主体结构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了结构安全,预防一般质量事故,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