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基础,以全面实现监督工作目标为中心,以大力促进建筑工程质量发展为主线,以不断规范质量监督管理行为为手段,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为保证,推动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提出2006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一、围绕中心任务,强化依法监督管理,确保全面实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工程质量重大责任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控制在5‰以内,确保监督工作到位率100%、竣工工程合格率100%、竣工工程备案报审率100%,竣工验收备案符合率100%,确保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70%以上,工程质量投诉回复率100%,是全年监督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强化质量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鄂建[2004]042号),强化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刚性监督,突出对建筑节能质量的监督工作,细化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动态监督,确保全面实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目标。
强化依法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严格执行《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及《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行政管理措施工作规定》,确保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二、突出管理主线,加强管理引导与行业服务,继续促进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提高
促进地区工程质量持续发展,是质量监督机构的一项基本工作,也是今年我市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继续深入开展创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活动。各区站及市站监督科,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治理活动,要加强对工程质量投诉问题的综合分析,并运用于通病治理活动,确保通病治理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要进一步开展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工作。研究和逐步建立建设各方工程质量信誉档案,发挥管理引导与市场调节作用。
要落实《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系统》的全面应用工作。通过标准化的管理方式,促进行业贯标的规范性、准确性,促进本地区质量管理效率的提高。
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观摩与交流活动。通过表彰先进,激发与调动建设各方创优热情,引导企业走质量发展之路。
继续提高优质结构和建筑优质工程评审工作水平。要尽快完成先进施工工法的收集编写工作,指导全市工程评优工作。
继续开展QC小组活动。通过加强QC成果发布工作,推广"四新"技术应用,引导企业充分运用管理创新与科技进步,促进工程质量发展。
三、创新管理手段,规范监督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改革与创新监督管理方法,规范监督管理行为,是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水平的根本途径,也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监督工作程序,重点要加大对监理企业质量责任行为监督管理力度。完善检测机构的监督方法,完善监督记录,保证监督记录与监督工作同步,制订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规定,研究解决备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积极探索并试行差异化管理模式。通过开展这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监督资源的作用与效率,同时,提高企业的质量责任意识与竞争意识。各区站和市站监督科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点试行,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继续提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通过加快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进程,逐步建成全市质监网络系统;广泛开展工程质量管理科研活动,提高监督管理方式创新水平。
要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继续开展行政法规与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学习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考察调研与专题学习活动。
要继续搞好市、区监督机构交流平台工作。通过这个平台,达到增进友谊、互通信息、交流经验、统一认识、促进工作的目的。
四、强化纪律保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监督管理"科学、公正、廉洁、高效"
完善行政管理制约机制,强化工作纪律保证,是实现监督管理"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要求,也是实现年度监督工作目标的保障。
继续加强廉政建设。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建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规定;同时,加强教育,强化检查,狠抓落实,确保廉洁行政。
强化责任过错追究。要逐步建立并实施绩效考核机制,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监督工作科学、公正、高效。
不断加强行风建设。继续搞好"窗口"建设,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认真实施"诚信服务、依法监管", 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

各区质监站,市质监站各科(室):
现将《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元月二十六日
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2006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以邓
一、围绕中心任务,强化依法监督管理,确保全面实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工程质量重大责任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控制在5‰以内,确保监督工作到位率100%、竣工工程合格率100%、竣工工程备案报审率100%,竣工验收备案符合率100%,确保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70%以上,工程质量投诉回复率100%,是全年监督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强化质量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鄂建[2004]042号),强化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刚性监督,突出对建筑节能质量的监督工作,细化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动态监督,确保全面实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目标。
强化依法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严格执行《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及《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行政管理措施工作规定》,确保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二、突出管理主线,加强管理引导与行业服务,继续促进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提高
促进地区工程质量持续发展,是质量监督机构的一项基本工作,也是今年我市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继续深入开展创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活动。各区站及市站监督科,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治理活动,要加强对工程质量投诉问题的综合分析,并运用于通病治理活动,确保通病治理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要进一步开展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工作。研究和逐步建立建设各方工程质量信誉档案,发挥管理引导与市场调节作用。
要落实《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系统》的全面应用工作。通过标准化的管理方式,促进行业贯标的规范性、准确性,促进本地区质量管理效率的提高。
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观摩与交流活动。通过表彰先进,激发与调动建设各方创优热情,引导企业走质量发展之路。
继续提高优质结构和建筑优质工程评审工作水平。要尽快完成先进施工工法的收集编写工作,指导全市工程评优工作。
继续开展QC小组活动。通过加强QC成果发布工作,推广"四新"技术应用,引导企业充分运用管理创新与科技进步,促进工程质量发展。
三、创新管理手段,规范监督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改革与创新监督管理方法,规范监督管理行为,是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水平的根本途径,也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监督工作程序,重点要加大对监理企业质量责任行为监督管理力度。完善检测机构的监督方法,完善监督记录,保证监督记录与监督工作同步,制订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规定,研究解决备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积极探索并试行差异化管理模式。通过开展这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监督资源的作用与效率,同时,提高企业的质量责任意识与竞争意识。各区站和市站监督科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点试行,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继续提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通过加快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进程,逐步建成全市质监网络系统;广泛开展工程质量管理科研活动,提高监督管理方式创新水平。
要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继续开展行政法规与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学习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考察调研与专题学习活动。
要继续搞好市、区监督机构交流平台工作。通过这个平台,达到增进友谊、互通信息、交流经验、统一认识、促进工作的目的。
四、强化纪律保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监督管理"科学、公正、廉洁、高效"
完善行政管理制约机制,强化工作纪律保证,是实现监督管理"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要求,也是实现年度监督工作目标的保障。
继续加强廉政建设。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建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规定;同时,加强教育,强化检查,狠抓落实,确保廉洁行政。
强化责任过错追究。要逐步建立并实施绩效考核机制,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监督工作科学、公正、高效。
不断加强行风建设。继续搞好"窗口"建设,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认真实施"诚信服务、依法监管", 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