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提高质监管理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完善质监工作程序,规范质量监督工作奠定基础,近日,市建筑质监站下发《关于开展2008年“行政执法学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武建质字〔2008〕11号)文件,决定于8月上旬至9月下旬在全站范围内开展以“加强行政执法,提高管理水平”为主题的“行政执法学习教育月”(下称“学习教育月”)活动。
这次“学习教育月”活动分为动员、学习、自查、检查、总结五个阶段。采取个人自学、科室组织讨论、站集中学习、聘请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内容包括《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全体职工根据学习的情况,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查找在日常质监工作,特别是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和整改措施和对本站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写一篇2000-3000字的学习体会。
在总结阶段, “学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学习教育月”活动的成果进行总结,对在前阶段学习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对我站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同志进行表彰。并举办一期“学习教育月”宣传专栏,加大力度对行政执法的经验成果进行宣传、交流,促进依法行政管理水平。此次“学习教育月”的成绩直接与年终考核成绩挂勾。

这次“学习教育月”活动分为动员、学习、自查、检查、总结五个阶段。采取个人自学、科室组织讨论、站集中学习、聘请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内容包括《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全体职工根据学习的情况,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查找在日常质监工作,特别是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和整改措施和对本站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写一篇2000-3000字的学习体会。
在总结阶段, “学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学习教育月”活动的成果进行总结,对在前阶段学习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对我站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同志进行表彰。并举办一期“学习教育月”宣传专栏,加大力度对行政执法的经验成果进行宣传、交流,促进依法行政管理水平。此次“学习教育月”的成绩直接与年终考核成绩挂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