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当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 << < 1 2 3 > >> >>|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版权所有
电话:027-85770970 传真:027-85770414 E-mail:whjzzj@whjs.gov.cn
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721号 邮编:430015
网络技术支持 武汉市建设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