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建[2010]22号
2010年全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契机,深入开展“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年”活动,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规范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行为,认真抓好工程质量管理的保障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监管队伍建设和质量责任制建设,推进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稳步、持续提升。现提出2010年工作要点:
一、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1、2010年年度工作目标是:杜绝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发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到位率100%;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回复率100%;竣工验收备案审核工作符合率100%;同时完成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目标。
2、2010年监督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监管责任意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职,严格监管,强化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通过制定市、区质量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实行目标化管理,分解、细化工作目标与工作任务,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动态考核机制,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监管实效
(一)强化分类和差别化监管,突出对全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的监管。
3、加强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市政府、市城建委关于重大项目管理的有关精神,明确专人跟踪服务,做到协调及时、指导主动、管理严格,达到质量优质率100%的要求。
4、加强对技术难度较大、危险源较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监管。严格执行《武汉市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和《武汉市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质量专项管理工作规定》,加大巡查频度,对违规的责任主体严格查处,同时提高深基坑工程监管的科技水平,杜绝发生深基坑工程重大质量责任。对超高层、大空间结构、大型幕墙等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障措施实行专家论证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混凝土预应力管桩和人工挖孔桩施工质量的监管,加强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巡查监督和验收监督工作,及时处理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5、加强对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质量的监管。加大对住宅工程的巡查力度,继续开展质量通病治理活动,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保障住宅工程质量。
6、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监管,重点加强对节能工程设计变更、节能材料检测、节能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细化节能监督环节,确保建筑节能施工总体质量达到规范要求。严格实行节能分部专项验收制度,并严格把关。各监督机构要及时报告节能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节能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水平。
7、加强对住宅工程、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管。认真执行国家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标准和规范,把好“三个关口”,设计变更报审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严格按设计文件要求,注重施工前监督交底工作,加大施工过程中监督巡查力度。实行专项验收制度,对未按规定进行建筑节能和无障碍设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各监督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8、加强对建筑玻璃工程、混凝土工程、光纤入户工程、人防工程、电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