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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雨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武建质字〔2010〕18号)


 
各区(开发区)建筑工程质监机构、市站监督科,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暑期是建筑施工作业旺季,也是工程质量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特别是高温、高湿、雷电、暴雨等不利天气因素,给建筑施工质量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近期,我市发生多起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和深基坑质量问题,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敲响了警钟,为进一步加强暑期雨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防范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要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将暑期雨季时期的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暑期雨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专班,及时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巡查和隐患排查,认真查找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要超前防范,不断强化质量监管措施和手段,确保工程质量处于受控和可控状态。 
        二、突出重点,排查隐患。各级质监机构要针对夏季高温、暴雨、雷电等不利气候,重点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主体的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情况;高温、雨季施工质量隐患排查整改和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按图施工情况;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排水降水措施以及深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的监测情况;钢筋、混凝土等主要结构材料检测情况;高风险、大跨度、异型结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及质量控制情况;暑期汛期应急预案制度建立以及落实情况。
        三、严格执法,规范质量行为。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进一步通过严格执法,规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对在巡查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隐患要明确责任人,立即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行为以及由于质量管理措施失控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依法及时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进行公示;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及时上报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立即停工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不得组织复工。对于暑期雨季由于监管不力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我站将对有关质监机构和项目监督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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