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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筑质监站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建筑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武建质字〔2010〕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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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质监站、市站监督科: 近段时间以来,受恶劣气候影响,我省各地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对城镇居民的住房和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为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0〕153号)精神,现就全市质监机构参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各质监机构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密组织,周密安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加强排查和巡查,杜绝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对所有在建建筑工程及深基坑工程进行排查、巡查,落实防范和治理措施,检查重点为: (一)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 (二)深基坑支护工程是否严格按照审查后的图纸施工、施工方案有无专家论证、重大设计变更有无重新审查等情况;支护工程的检测、深基坑及周边环境的监测情况;深基坑工程应急预案及措施。 三、加强应急机制管理,防范次生灾害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危害 各质监机构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始终保持下情上报、上情下达的及时性,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在排查、巡查和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采取措施、早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 四、各质监机构于9月10日前将排查、巡查中发现的隐患工程报市建筑质监站办公室张玉华(邮箱:zhangyh@whjs.gov.cn) 。 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是一场硬仗,各质监机构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联防联控,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附表:地质灾害隐患工程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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